ETC龍門架應遵循以下布設原則:
(1)在交通流發生變化(如入/出口匝道、互通立交)前的路段區間設置ETC門架。
(2)在入/出口匝道密度較大的路段,為盡量減少建設成本降低和ETC門架數量,可綜合該路段交通流變化及起止點(OD)交通流情況,視情況設置ETC門架。
(3)復雜互通立交、與城市道路有連接的路段、特殊地理環境條件等視情況設置
(4)在省界設置ETC門架時,應由相鄰兩省分別設置,中間無入/出口
(5)ETC門架布設位置與互通立交、入/出口匝道直線距離應不小于3kmETC門架之間的直線距離應不小于1kr
(6)ETC門架應布設在直線段,縱坡應小于2%。
(7)ETC門架應布設應避開5.8GHz相近頻點干擾源。
(8)在滿足ETC門架功能要求的前提下,布設位置的選擇應綜合考慮供電、安裝、通信的造價,優選綜合造價低的方案,優選供電、安裝通信方便的地點,盡量利用原主線上已有設施,其次考慮具備部分條
件的地點。
(9)在不具備安裝條件時,ETC門架布設位置應有利于設備安裝與線纜敷設。
(10)在同樣的供電、安裝、通信條件下,為降低造價,ETC門架應布設在行車道數量少的路段。
(11)條件允許時,ETC門架布設位置應避開行車方向為東西方向的路段,
(12)ETC門架布設應盡量避開交通擁堵嚴重的路段,利于保證車牌圖像識別準確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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